1、制文背景: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农资市场和“虾-稻”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推进我市“虾-稻”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对全市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
2、制文依据:根据《《潜江市2022年农资市场暨“虾-稻”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潜农整办[2022]1号)制文。
3、制文目的:为加强潜江龙虾、潜江虾稻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进一步推广,农业投入品追溯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4、执行标准:各村(居)、镇直单位要积极整合力量,保障工作整体推进。强化工作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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