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区直各单位,工业园区: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管理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基础性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会议记录、人员培训、安全隐患台账等资料。
(二)隐患排查工作:工业、农业、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燃气、商贸、道路、电力、通信、建筑、特种设备、职业健康、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冶金煤气、食品药品、集镇管理、校园、医院、福利机构、水利、林业、水产、粮食、交通运输、油气长输管线、农业机械、文化旅游、宗教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三、参加检查人员
(一)管理区领导;
(二)管理区科室、部门驻社区、区直单位联系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社区、区直单位、工业园区负责人。
四、检查要求
1、检查组召集人负责召集检查组成员,安排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线路,与被检查单位、企业联络协调,组织本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2、各社区、区直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明确整改意见。
3、检查组要采取查安全隐患现场、听汇报、看档案资料等形式,认真扎实搞好检查,并按统一格式《总口管理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文书的要求做好记录,办好签字手续,记录不得漏单位、漏项目,有隐患的如实填写,没有发现隐患的要填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管理。《总口管理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一式三份,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区安办各一份。
4、全体参加检查人员影像资料,用A4纸打印。
5、检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安全隐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