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有序推进我区湖泊退垸(田、渔)还湖任务完成,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退垸(田、渔)还湖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开展湖泊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完成退垸(田、渔)还湖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总口管理区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2座,其中平艳湖保护名录面积0.21平方公里,实有面积0.177平方公里,应退垸还湖0.03平方公里,折合亩数50亩;莫家潭保护名录面积0.14平方公里,实有面积0.115平方公里,应退垸环湖面积0.025平方公里,折合亩数38亩,全区折合退垸还湖88亩,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退垸(田、渔)还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规定的还湖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分年度完成辖区平艳湖、莫家潭还湖面积,即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平艳湖还湖面积;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莫家潭还湖面积。
(二)宣传发动。管理区所属还湖任务的关口、杨湾、张家湖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对湖泊区域内养殖户、种植户开展入户走访,宣传还湖政策和具体要求,全力取得涉湖职工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加强协调配合。区水利站负责还湖项目方案的规划和设计,关口、杨湾、张家湖社区负责湖泊区域内的民调等具体工作,总口国土所负责土地调配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管理区安排还湖专项资金作保障,同时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积极争取省、市还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保障我区退垸(田、渔)工作顺利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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