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关于调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157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总口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15:14:1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15:14:12 名  称: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关于调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15:14 来源:总口管理区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关于调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多经公司、三峡村,区直各单位:

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整合社会救助力量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规范程序强化责任共同做好我社会救助工作将调整后的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并制定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

    组  长:凡  鹏  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黄成胜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员:刘区党委宣传部部长

            刘建新区工会副主席

            钟明珠区财政所所长

韩振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田付章区人社中心主任

吴红卫区政法办主任

李良泽区农办主任

            裴晓芳区民政办主任

               团区委副书记

            卢河江区自来水厂厂长

李辉鹏区卫生院院长

周启安市教育局总口学区主任

            汪世尧市公安局总口派出所所长

            莫士超市司法局总口司法所所长

            刘荣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口国土资源所所长

            市供电局总口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裴晓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理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

研究提出全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经领导小组议定后组织实施

负责各成员单位的分工、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在各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救助工作情况

(五)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会务工作;

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目前社会救助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初步确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根据具体情况变化随时调整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协同办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救助事宜。

)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城乡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积极宣传报道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事迹。

)区工会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及时反映困难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区财政所:负责全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安排加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区城建局: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按有关政策实行救助。

(五)区人社中心:负责落实城乡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为城乡困难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六)区政法办: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肇事逃逸案当事人刑事案件当事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当事人和无监护人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七)区自来水厂:为福利院和救助对象用水提供优惠政策。

(八)区农办:扶持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并及时提出优惠政策建议。

(九)区民政办:牵头协调全社会救助工作统计、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具体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和助残、助困、助孤、助老、助医、助学等送温暖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维权工作扶助贫困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乡贫困残疾人的吃、穿、住、医、教育救助政策的落实。

(十)团区委:负责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组织青少年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区卫生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十二)总口学区:负责完善和实施有关就学救助政策,建立多部门、多层次密切配合的就学救助长效机制。

三)派出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对象户籍和车辆信息比对工作。

四)司法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五)国土资源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土地证权属信息对比工作。

六)供电所:按相关政策为社会救助对象减免电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救助工作情况讨论审议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拟定救助工作措施部署救助工作任务。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不得缺席。

(二)联络工作制度。

建立成员单位之间工作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保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救助工作信息传递与交流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工作。因工作需要调整联络员的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社会救助工作报告详细说明社会救助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实施效果、存在不足、工作打算等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社会救助事件应当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通报

2022414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