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我区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后,管理区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根据预案措施,迅速通知辖区内的各社区、工业园区和砂料场业主,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具体应急处置办法如下:
一、城建局负责增加主、次干道的洒水次数,采取日夜洒水喷淋的方式,保持路面湿润,减少扬尘污染。
二、各社区、区环保部门、区农业办公室继续开展禁烧巡查工作,严禁在辖区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物。一但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所在单位对当事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城建局通知各砂石料场停业,用水喷洒砂石料并采取全覆盖措施。
四、区经发办负责通知工业园区的在建工地停工,直至解除黄色预警。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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