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53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总口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09:42:0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09:42:05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7 09:42

总口管理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健康潜江2030行动纲要》潜发 20188号的有关精神,切实巩固并提高省级卫生镇成果,结合我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加快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新型街道,经管理区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予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省委、省政府《湖北省乡镇标准》文件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各级参与、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开展国家级卫生镇创建工作,加速城乡统筹和全面融合发展,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目标任务

(一)爱卫组织管理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管理区工作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

2、加强和完善管理区、社区爱卫组织网络,管理区爱卫办有专(兼)职人员,社区有负责爱卫工作的班子成员,做到工作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提供近三年创建工作台账)。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处理率达到100%群众对建成区卫生状况满意率不低于90%

(二)健康教育

1、我区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各社区、公共服务场设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期疾病特点,定期更换内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向)民、单位职工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基本技能掌握率不低于80%。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不低于80%, 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教育覆盖率分别达到80%、85%以上。卫生院、卫生所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

3、广泛开展控烟工作,建成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识。积极开展无烟场所建设,医疗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

(三)建成区环境卫生

1、建成区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好、通畅,下水道管网覆盖率不低于90%。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垃圾容器化覆盖率不低于9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积极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

2、建成区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 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0%无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和旱厕。学校、车站、卫生院、公园及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公共所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3、建成区集贸市场制度健全,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功能分区合理禁止活禽售卖,管理良好。给排水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设施等场所建设与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商品化行归市,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规范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快速定性检测并及时公示。

4、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5、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6、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近3年内未发生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域环境规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放符合国家标准。

4、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方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能源加强烟粉尘治理,无露天焚烧作物秸秆现象。

(五)加强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工作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加强对个体饮食店、食品加工厂食品经销店的监督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副食店,做到店内环境卫生清洁,基本无蝇、无腐败变质原料和食物。

3、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街道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无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上市。集中生猪屠宰点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无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现象。

(六)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1、社区卫生室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干净完好,垃圾密闭收运。公共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有专人管理,干净无臭味,无乱排乱倒现象。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釆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七)切实抓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全面落实计划免疫的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活动,做到有规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关资料齐全;严格做好甲、乙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和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

2、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不低于95%;根据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不低于95%;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管理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所建设达到国家或国家有关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4、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报告和处理。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5、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有健康步道、健康食堂、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坚持定期开展检 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

(八)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方针,落实专(兼)职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管理区爱卫办的指导下,切实抓好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在化学防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4、居民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公共厕所、 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外环境建毒饵站。

5、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广泛发动民,重点对居民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公共厕所、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外环境进行药物消杀,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繁殖,做好“四害”密度的监测,进一步落实防制设施,彻底消灭“四害”滋生场所。

(九)行政村卫生

1、创建国家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需达到30%以上。目前完成 全区省级卫生村的创建工作,省级卫生村达标率100%

2、村委会有专人分管卫生工作,卫生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城乡居民医保的参率高于省(区、市)平均水平。

3、村卫生室设置达到规定要求,实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运行管理规范。按要求做好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规范化居民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80%

4、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其中学校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定期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按需要建设公共厕所,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干净整洁。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70%。

5、村庄主干路硬化、平整、清洁,支路平整。村容整洁村内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实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无蚊蝇滋生的污水坑、粪坑。保持河道、小微水体水质清洁。

6、积极开展卫生户创建活动,民卫生习惯良好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家禽牲畜实行圈养,禽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7、村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

8、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院落整洁,无违章搭建,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乱倒乱排等现象。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国家卫生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实际,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谋划启动阶段(2020年1月—2020年8月)

1、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领导小组,制定争创国家卫生乡镇 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创国卫动员大会,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3、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二)迎接区、市爱卫会调研、考核(2020年9月一2020年 10月)

1、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在全营造卫工作人人参与, 美好环境家家受益的氛围。

2、结合创建卫生镇工作,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开展全民“四害”工作

4、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5、完善创卫资料,全面完成创卫工作的本底资料、技术资料 及反映创卫过程的影像光盘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工作。

6、搞好民意测验,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群众对管理区创卫工作的满意率,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迎接片爱卫会调研、考核(2020年11月—2020年12 月)

1、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对市、区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对易反复回潮的动态性问题要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创卫成果。

2、对技术评估问题进行全方位整改,进一步完善创卫资料。

3、管理区范围内建设类项目基本落实。

4、对市考核组提出的意见由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和国家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调研。

(四)迎接国家卫生乡镇的验收、考核(2021年1月—国家卫生乡镇命名)

1、对省级检查中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巩固创卫成果。

2、组织一次模拟检查,邀请上级领导来我视察指导创建工作。

3、对街道公共设施、卫生公用设施等新建项目落实情况进行 专项检查,抓质量、抓完善、抓管理。

4、继续抓好各项制度的配套完善和运行,落实各单位内外卫 生和管理责任,巩固创建成果。

5、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迎接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是进一步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多经公司、三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创建机构,把“创卫”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同时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创建工作中须服从创建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分解任务,落实职责。针对创卫工作标准高、时间紧、 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等特点,根据《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检查项目要求,各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各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落实分解,责任到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我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领导督查,督查组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城管部门和爱卫办日常督查,人大代表、新闻媒体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重要意义、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任务要求,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为创卫”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编写制作各类宣传单,由各社区发放到居民手中,最广泛地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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