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96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00:00:00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24 00:00

总口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根据潜民政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低保年度复核,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加强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动态管理。对在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及时办理增发、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的手续。

(二)落实按户保障。除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单人户保障外,低保家庭中共同生活成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落实重点救助。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政策增发补助金,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加强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开展排查整改。巩固纪委大数据监管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对照排查,建立问题和风险清单,立行立改。重点排查和整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否有“遗漏”,杜绝“保人不保户”的问题;家庭收入核算是否“一把尺子”,坚持按《潜江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操作规程》评估核算。

三、方法步骤

工作对象为4月份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从2018年4月中旬起至5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政策宣传阶段。4月12——17日,将统一印制的宣传单张贴到每户低保户门前,让低保对象知晓年度复核时间、地点、程序以及材料等。

(二)入户核查阶段。4月17——27日,采取信息核对、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认真核算家庭收入,逐户调查核实,填写《潜江市2018年农村低保年度复核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4月28——5月8日,由管理区民政办主任、协理员,各办事处、多经、移民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经办人、各队书记、队长、群众代表和驻村工作队长组成评议专班,以队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在《潜江市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做出复核认定结论。

(四)公开公示阶段。5月8日——15日,将复核结果以区、办事处为单位统一印制公示单,加盖公章后在区、办事处进行公示,停发低保金的及时告知对象并说明理由。

(五)规范管理阶段。各办事处、多经、移民村要按照低保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归档及时,资料齐全。同时在5月20日前报送有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把农村低保年度复核工作作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实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工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对于实现就业的低保家庭实施救助渐退,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实际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纳入相关救助范围,确保社会稳定。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低保经办人和生产队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实行重点核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落实低保备案管理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群体保。

(四)加强领导,落实专班,成立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工作顺利推进,落到实处。管理区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颜忠君

副组长: 黄成胜

 :余歆皓  屠志红  杨友华  刘建新    

肖红梅      马国玉  田富章  彭从好

李良泽  向德纯  李江红  彭新华  卢河江

张保伟  何爱胜  沙子萍      李庆华

常来喜      任显亮  鄢来功  单化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马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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