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96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15:08:1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15:08:17 名  称: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31 15:08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潜江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潜办函201915号),管理区党委、管理区决定,从20195开始到9在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检查项目

按照精准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将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卫生健康、扶贫等业务部门主管的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社保兜底保障、重点村级项目及健康扶贫“四位一体”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实际检查中发现问题数据,按照要求延伸。

具体检查项目:贫困户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到户产业奖补等重点村级扶贫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雨露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保,医疗求助,补充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对象求助,临时求助,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责任分工

(一)管理区党委、管理区责任:管理区党委、管理区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组织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对上报的各类数据、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支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直各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管理区核查小组开展工作。

(三)纪委责任:管理区纪委负责督促、监督核查小组提供的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按照权限对在落实持贫政策中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责令及时整改,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95月开始,20199月底结束,共计5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6月初

组织召开全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管理区成立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小组,负责入户核查问题线索。

社区、多经公司、三峡村对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入户核查(6月上7月底)

全面开展入户核查,管理区根据“大数据”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移交给各核查小组;各核查小组对各自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将核查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区纪委成立复核抽查组,对查否的问题进行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入户核查与复核抽查同时进行。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6月上9月底)

对查实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移交区纪委进行处理;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由相关单位完善堵塞漏洞。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移交,随时查处。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向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整改完成情况。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党委副书记寇杰任组长;区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朝慧、黄成胜、赵忠昆、区副处级干部屠孝春任副组长,直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核查小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区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整改问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张贴公示栏、拉横幅、贴标语等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讲清楚,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纪委要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核查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问题线索及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确保每一个问题线索的及时收领和核查情况上报。若报送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生变更,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信息,各核查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准确报送。

(四)强化督办问责。区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整改问责,既要严肃查处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核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促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