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27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15:32:0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6日 15:32:06 名  称: 关于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6 15:32

关于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管理区民政办、财政所共同研究,并报管理区批准,决定拨给你社区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2860元。为确保此资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准确及时地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顺利度过冬令和春荒。

二、社区要按照《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51号)要求,严格执行户报、社区评、管理区审、市批程序,救助对象向社区申请递交《潜江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申请表》,挂点干部、扶贫工作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起共同召开民代表会议,对递交《潜江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申请表》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对象在社区显目地方予以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杨湾社区救灾资金台账》上报管理区。按照管理区审核的结果,填写《潜江市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发放明白卡》逐户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缺粮程度和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各社区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档案管理,这是充分体现社区在救灾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据;社区档案内容包括:下拨资金文件、潜江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申请表、需救助台、救助台、救灾物资领取表、民主评议记录及照片、张榜公示及照片、明白卡发放到户照片,打印封面装订成册,与民主评议本一同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各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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