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27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总口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11:00:2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11:00:23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29 11:00 来源: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潜江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农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实举措、准发力”,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农办: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沟通联络、问题线索转办、协调落实等工作。重点对产业帮扶政策、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是否足额、发放对象是否准确等进行核查整改,对小龙虾养殖技术服务帮扶是否到位进行自查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1.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

2.卫生院: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自来水厂:防止农村安全饮水返贫监测, 农村安全饮水提标升级等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

4.水利站:重点对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等项目资金管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

5.移民办:重点对水库原迁移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

6.民政办:大病专项救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对兜底保障过程中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和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治。

7.财管所:负责资金统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8.人社中心:以工代赈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等情况进行自查整改。

9.乡村振兴办: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落实,重点对返贫摸排是否全面、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是否及时、精准进行自查整改,对中央、省、市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安排是否合理、固定资产是否及时确权登记进行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0.财政所:围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农村资产进行专项整治。看资产底数是否摸清,产权是否明晰,形成的资产占比是否合理,资产归类是否准确;资产登记是否完备;资产运营是否正常;收益分配是否合理;资产处置是否合规。

11.便民服务中心: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接沟通,保证系统分析所需数据的质量,协助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直相关部门对整治任务有具体指导意见的,以市直部门指导意见为准。

管理区其他单位:立足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各社区(含多经公司、三峡村。下同):结合区直相关单位整治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对管理区专班下达涉及本辖区内线索及时开展核实、处置、答复。

四、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5月下旬)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会同参与部门采取适当形式组织推进。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整治项目、对象范围、重点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相关部门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政策解读。

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1.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开展多轮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本行业、本系统有关问题。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整改销号,5月中下旬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

2.督导检查。结合各自职责职能,围绕四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督导、重点抽查,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加强整改督办,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8月底前形成阶段性成果。

3.统筹推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同步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4.制度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提升(12月底)

对专项整治开展综合研判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形成综合报告。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社区及管理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负总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真刀真枪、动真碰硬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强化协同配合。落实农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配合、纪委监督督办、社区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对于市专班下达的投诉举报线索,涉及违法违规举办线索移交区纪委办理,涉及部门职责的线索移交对应部门办理。对于涉及多方职责或重大线索事项,召开协调会议处置。

强化督办考核。根据市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工作调度、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对问题“零”报告、线索“零” 移送的地方和单位重点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区直关部门和各社区于每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部门和本地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8月5日、12 月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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