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3272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总口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10:39:1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4日 10:39:15 名  称: 关于集中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10:39


关于集中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持续巩固前期打击电捕鱼违法犯罪工作成效、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和水生野生动物安全,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全市集中打击电鱼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全区河湖流城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集中行动时间

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发现和查处电鱼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获的涉案电鱼器具和“三无”船舶、一律予以没收;对采用非法方式捕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二)深挖幕后保护伞利益链。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排查电鱼行为背后利益链和保护伞。对发现餐饮行业老板长期雇请人员从事电鱼活动的,或者明知为电捕野生鱼类而长期固定收购的经销人员,要作为共犯一并查处。对电鱼人员有涉黑涉恶背景的,要坚决深挖细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有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包庇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清查电鱼设备生产销售窝点。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制造、销售电鱼器具的厂家(窝点)商店等开展清查,依法查处制造销售电拖网、电鱼杆、类逆变器等电鱼相关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生产销售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和商店。

(四)引导群众参与。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全面掌握违法电鱼线索,引导违法行为人及时纠正错误,及时上交违法电鱼设备。对群众举报电鱼线索做到应查尽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报送区农办和市公安局总口派出所,行动进展情况按季度汇总报送,典型案例及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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