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总口管理区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潜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潜江市总口学苑路1号,电话:0728-639115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总口管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面推进主动公开
总口管理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行督促指导。
加强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各单位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各成员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科室)的拟公开政务(政府)信息进行审签。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信息公开质效更加显著。首先是公开栏目更加广泛,我区政府公开的信息主要设置在面向社会公开的人民政府政务信息网上,网站主页设置有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栏目,即时新闻栏目随时播发有关信息公开的新闻动态。其次公开方式更加便捷,面向社会公开我区相关政府信息,方便有需求的人员在任何能上互联网的电脑上进行查询和获取。区便民服务大厅设有专门的政务公开专区,配置有一台专用电脑以及打印机等设施,可供需群众和企业当即查询。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内设机构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在市政府网站总口管理区栏目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全面梳理我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及各类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数据清、底数明”。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区成立了以区党委副书记、主任为组长,以区党委委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具体负责网站信息上传维护,12345平台答复。负责组织、指导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和重大公开信息的审核,依法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有关问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2021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99条。其中:新闻媒体68条、公示公告11条、主动公开120条。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考核制度;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修订完善我区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区共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其中:新闻媒体68条、公示公告11条、主动公开12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结 | 结 | 其 | 尚 | 总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两手”抓,既抓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又抓好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以标准化规划范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政策解读、网站改版、队伍建设等工作,精准补缺补差,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布不及时,更换频次不高等。2022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总口管理区不存在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情况。重点领域公开公益事业建设信息96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8条。我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深入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理解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达到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总口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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