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6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9日 00:00:00 名  称: 总口管理区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29 00:00

总口管理区

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方案

 

根据《潜江市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方案》《总口管理区淘汰耕牛和有螺地带禁牧暂行办法》(总办字[2017]38号)相关规定,为建立家畜(牛、羊)传染源管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彻底宰杀耕牛,肉牛(羊)实行圈养,不具备四季圈养的条件的养殖户禁止养殖牛(羊)。同时建立耕牛反弹长效防控机制及肉牛(羊)养殖动态监测体系。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2017年8月7日前,按照畜牧兽医站前期锁定的耕牛数,制定“耕牛淘汰工作路线图”,将任务进行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销号制管理。

2、耕牛淘汰。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9月20日,所涉办事处组建工作专班,宰杀全部耕牛。耕牛淘汰以验收合格后进入耕牛反弹管控阶段。

3、肉牛(羊)管控。从2017年8月7日起,全区所有肉牛(羊)圈养,不具备四季圈养的条件的养殖户禁止养殖牛(羊)。

4、考核验收。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30日,管理区组织由血防办牵头,党政办、农办、财管所、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参加的验收组进行初次验收,根据市考核组的验收结果,实行考核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未达到工作要求的扣减相应补助资金。

三、工作措施

1、组织保障。管理区成立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区主任颜忠君同志任组长,分管血防、农业的副主任黄成胜、赵忠昆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党政办、血防办、农办、财管所、财政所、畜物兽医站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办,负责监督检查、进度报表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经费保障。耕牛宰杀参照“以机代牛”补贴标准,肉牛(羊)管控按每个涉农单位每年1000元标准骋请监督员。现有锁定之外的和今后复养耕牛,管理区不再安排经费,全部由所在单位负责淘汰。

3、明确职责。各涉农单位是淘汰耕牛及肉牛(羊)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党政办负责督办和通报,区财管所、财政所负责经费落实以及资金监管。区纪委负责严肃查处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区血防办负责督导检查、数据汇总以及无螺区划定。区农办负责统筹耕牛淘汰,做好耕牛淘汰的信息数据收集报送,对淘汰耕牛的群众购置农机优先安排补贴资金做到应补尽补。区畜牧兽医站负责耕牛、肉牛的鉴别、认定,并指导肉牛(羊)管控工作,做好耕牛复养肉牛(羊)养殖动态监测的信息数据收集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涉农单位耕牛淘汰及肉牛(羊)管控工作实行主要负责人总负责,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范围。各涉农单位应将职责与任务落实到队、到环节、到个人。

2、耕牛宰杀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每周五上午10:00前报区农办。耕牛反弹管控工作实行双周报制,每月第二周五上午10:00前报区畜物兽医站。

3、区血防办每周实地开展督导巡查,指导各涉农单位在有螺地带固定设置规范禁牧标识。区农办实行“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跟进督察。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区纪委实行问责追责。

 

 

 

 

 

附件:总口管理区2017年耕牛淘汰工作任务表

序号

疫区范围

需淘汰耕牛总数

8月份计划淘汰数

9月份计划淘汰数

备注

11号

18号

25号

8号

15号

20号

1

北东泓

6

0

0

1

2

2

1


2

南东泓

1

0

0

0

0

1

0


3

雷台

3

0

0

0

1

1

1


合计


10

0

0

1

3

4

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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