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口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 作 方 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7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总口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08:08:0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08:08:01 名  称: 总口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 作 方 案

发布日期:2018-12-21 08:08


总口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能力,为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区成立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寇杰 管理区分管安全副主任

副组长:曹汉宇 派出所所长  彭振海 区安办主任

 员:辖区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及重点企业的负责人

、工作安排

(一)烟花爆竹安全。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在人口聚集地发放、张贴烟花爆竹燃放宣传资料,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充分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区安办将组织派出所、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进行检查、查存量、查有无资格证等,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户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审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及企业备案工作,要对企业鞭炮进行流向登记和购销备案登记核实,对流向不符、无购买备案证的经营行为、不如实或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的企业,暂不予换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订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特别要检查企业是否要按时间要求上报年度报表。

(四)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大量储存烟花爆竹造成威胁群众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参加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期间,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经销店参加活动,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相关配合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领导,精心组织安全宣传月活动,详细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二)狠抓落实,确保成效。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检查,对不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要结合季度安全工作检查进行通报。    

(三)总结情况,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典型事例,并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到区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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