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为主要形式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有序收储清运、无乱堆乱放;污水无乱泼乱流,粪污无明显暴露;做到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行动内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对村庄内外、环村河道、道路两侧、积存的垃圾,以及村庄农户房前房后柴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引导农户自主对自家庭院进行整理,实现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环境问题。
(二)清理河塘沟集。推动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捞水域漂浮物等垃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河道疏挖清淤,清理污水沟,着力恢复水生态。
(三)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便、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规定处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
(四)清理无功能杂物。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舍、废弃厕所等无保护保留价值的废弃物建筑物;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破损老旧广告牌等杂物。
(五)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提高村民清洁卫生及健康意识,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引导监督,推动形成良好的垃圾污水处理排放、杂物整齐摆放、卫生如厕等生活习惯和畜禽养殖、生产废弃物处置、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等生产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码、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意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各责任单位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19年5月起,全区启动清洁村庄行动,各责任单位(办事处、多经、三峡村,下同)要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制定行动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要以生产队为单位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各生产队要发挥好村民作用,充分调动队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培养主人翁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住七一、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党员先锋队、干部自愿队、村民义务队、村级保洁员等多支队伍,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众主体作用,从群众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整治,激发村民改善人居环境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常态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农村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理念,结合实际有序推进,由易到难扎实推动、滚动实施,促进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并完善新形势下村庄保洁机制,努力建设美丽村庄。要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坚持环境整治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地方责任。村庄清洁行动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督促监督,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的党组织书记要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辖区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实施。要发挥生产队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村庄清洁行动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由区农办牵头负责村庄清洁行动的指导推动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相关部门要在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三)强化考核激励。建立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按期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进实施进展情况,将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实施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构建长效机制。鼓励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鼓励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培养良好卫生健康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和引导推动,宣传一批示范队、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以生产队为责任单位组织农户开展自评、互评,评选一批群众认可、示范效应强的文明卫生生产队、农户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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