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潜振兴办发〔2024〕3号)通知要求,按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排查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
2.排查重点
(1)重点内容:按照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年人均纯收入8300元)识别标准,结合2023年湖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日常工作调度等发现的问题,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并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
(2)重点区域与人群:要重点关注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充分利用部门预警数据,逐户排查2024年以来有新识别和集中排查工作开始后有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重病、重残、意外事故等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排查对象
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全面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特别关注识别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2.排查重点
(1)精准施策落实情况。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排查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排查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排查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落实社会综合保障措施。
(2)制定和标识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集中排查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管理区、社区(村)两级确认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
1.排查对象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稳定消除风险。
2.排查重点
(1)风险稳定消除情况。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
(2)风险精准消除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要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对“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包括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能力且享受全额或最高档次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的监测对象”,由管理区、社区(村)两级进行认定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用好信息支撑工具
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将启用全国防止返贫集中排查APP,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地方主导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提早做好相关准备,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
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更新和完善监测对象信息确保“三一致”。涉及监测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由管理区核实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培训(8月26日前完成)。结合管理区实际,制定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各社区(村)排查人员三级账号管理构架,并对参与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APP录入排查(9月11日前完成)。组织社区(村)“两委”干部、队干部等基层力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一般农户的集中排查研判与重点对象、线上信息采集对象的APP录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落一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三)信息采集APP录入(9月18日前完成)。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完成一般农户信息录入工作,并对所有对象回头看查漏补缺,提高数据精准度。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
(四)提交总结报告(9月20日前完成)。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排查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理区班子成员下沉到社区(村)排查1天,完成5户排查任务,各社区(村)要深刻认识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按进度要求推进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社区(村)“两委”干部、队干部等基层力量的指导,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认真抓好落实,帮助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按时序有效推进。
(三)强化工作质效。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工作,抓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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