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现将开展园林城区园林北路、东风路、建设街等重点街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提升时间
自2024年5月20日起
二、整治提升范围
园林北路、东风路、建设街及周边辐射主次干道
三、整治提升标准
1.整治出店经营。无占道经营,无流动经营。严禁临街单位、商家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严禁违规占道设置市场、摆放各类灯箱、招牌;禁止货车、三轮车在街道两侧占道、占车位经营。
2.规范停车秩序。机动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车辆一律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内,按照箭头指向整齐停放,首尾一致,不得在道路两旁随意停放。未划定非机动车辆停车线的区域,均车头朝向路面有序停放。市交警支队将对随意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拖离并通报曝光。路段、商铺门前及其他公共空间内,严禁私自设置地锁、三角地筒、障碍桩等进行圈占停车。
3.整治乱堆乱放。严禁在慢车道、临街屋檐下堆放材料、杂物等;严禁占用城市公共空间摆放商品车、机械等物品,严禁占用公共空间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等行为。
4.整治乱扔乱倒。沿街单位、商业门店及居民住户不得乱丢乱扔垃圾纸屑,生活垃圾按规定进入垃圾桶;严禁将泔水、污水泼在树池和其他公共区域;严禁向街道排放油烟;严禁污染、损坏道路及妨碍行人通行。
5.整治乱贴乱画。无破旧广告、标志标识。临街单位、商家、居民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污迹;严禁出现“牛皮癣”小广告、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户外广告牌设置规范、安全、美观。
6.规范夜市经营。园林北路夜市商铺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划定区域摆摊经营。严禁超时、超区域出摊,所有餐厨垃圾应合理集中处置;严禁向下水道内倾倒餐饮垃圾废水;严禁采用音响或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
7.规范文明行为。广大市民应自觉规范个人行为。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搭乱建、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毁绿占绿、不破坏公共设施。遵守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牵绳溜宠。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不争道抢行,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文明现象。
请广大居民和经营者积极支持配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如发现不文明行为,请拨打举报热线:0728-6951490。对拒不服从管理或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
园林街道水乡园林精致之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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