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街道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请速到社区(村)登记!

发布日期:2024-07-19 09:15 来源:潜江市园林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4〕9号)要求,及潜江市召开的流动和留守儿童摸排监测推进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做好我街道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请我辖区内200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或其监护人及时前往所居住的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

登记范围1.流动儿童。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潜江外市流入)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间一般按跨县域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掌握;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父母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因重病、重残等原因,经综合判断,难以履行监护职责的,纳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范围)。

登记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首次摸排)后续可持续动态更新登记

登记内容1.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入学入园情况、健康管理情况、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情况、残疾情况,以及流动儿童办理居住证情况等。2.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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