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 林 办 事 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有关决策部署,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园林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园林办事处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林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园林派出所所长柳保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实际,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处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突出以下重点: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拿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
(二)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扫黑不易、毁“伞”更难。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纪检及组织部门,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办事处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事处宣传办和派出所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和处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工作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办事处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处宣传办要把握舆论导向,邀请媒体记者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报道。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办事处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督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五是强化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报送时效。各村、居,处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单位、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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