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5-07-16 11:55 来源:运粮湖管理区

农民朋友们: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提示》要求,为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安全、及时将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我市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和融通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耕地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依据

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镇、街道农户(含农户外的组织和个人,下同)承包耕种村组非承包地的,必须以报镇、街道经管站备案的土地承包合同及进账收据作为补贴发放凭据。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非承包地不得申报补贴。

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融通公司的耕地已承包到农工的(含农工外的组织和个人),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农工;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农工与农场(或分场)、融通公司签订的耕地承包(或流转)协议必须上报所属部门存档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属于农场、融通公司经营耕种的耕地,不得申报补贴。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 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2. 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3. 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5.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6.经市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二、补贴资金发放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市农业、经管部门核定的面积,全市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程序、统一补贴时间,委托市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向农民兑付,公示期满七个工作日后,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一次性存入到农户银行卡上。补贴资金上卡后,您可持银行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二)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不得由区、镇、街道及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三)为了保障农民切身利益,防止代领、冒领、抵扣应缴各种费用等现象的发生,请您亲自到就近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领取补贴资金,不要交他人代领。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从补贴资金发放次日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

三、补贴工作监督

欢迎您对自身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权益进行维护,并对我市兑付工作进行监督。

镇、街道涉及补贴面积的问题请向市经管局咨询。

市经管局电话:0728-6238297;

管理区涉及补贴面积问题向市农业农村局咨询。

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28-6492788;

各地涉及补贴资金发放问题向市财政局咨询。市财政局电话:0728-6273018;

各地涉及补贴发放工作违规违纪问题向市信访局反映。市信访局电话:0728-6496338。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潜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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