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关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
声明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运粮湖管理区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运粮湖管理区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特此声明。
运粮湖管理区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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