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粮湖管理区委员会关于成立“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开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7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21日 09:33:1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1日 09:33:13 名  称: 中共运粮湖管理区委员会关于成立“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开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1 09:33

各办事处、社区(公司)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根据《中共潜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三个专项治理”的通知》潜办函〔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运粮湖管理区“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在中心城区违纪违规建设私房问题,“四风”问题“回头看”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整体部署、分项实施、全面推进,以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现将2016年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等“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三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龙君楚

第一副组长:徐宗凌

副  组  长:何英来  邓承清  吴文谦  程年安

成      员:张卫国  刘  琴  王万家  杨义发  黄爱忠 

            黄迁华  范明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王万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2、关于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中心城区违纪违规建设私房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3、关于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实施方案。

 

 

 

2016年7月15日

 

 

 

 

 

 

 

 

 

 

附件1

 

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

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长:邓承清

成员:刘  琴  黄爱忠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

三、治理内容

(一)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四)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五)离职或者退休后3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方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六)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在所在部门涉及领域以自己或亲戚、集体等名义投资入股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七)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从事代办等有偿中介活动;

(八)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巧立名目,强揽工程项目或转让获利;

(九)其他有关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填写公开承诺书,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职工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前)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填写自查登记报告表(见式样1),并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个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梳理汇总(见式样2),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8月1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底前)

各单位部门层层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专班组织抽查。对自查自纠环节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按照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的原则处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填写查处情况统计表(见式样3),于9月2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10月20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5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管理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2

 

关于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中心城区违纪违规

建设私房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长:吴文谦

成员:范明江  冯文革

二、治理目标

全面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在中心城区违纪违规建设私房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切实规范土地管理和建房秩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纪违规建设私房的不正之风,加快推进城市化建设步伐。

三、治理范围

自2009年4月21日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潜政发〔2009〕15号)实施以来,党员干部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中心城区禁建区所涉及8个区镇办事处、63个村(居、分场),独自或与他人合伙,违纪违规开发小产权房、买卖宅基地、购买农村宅基地建设私房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分为核查、整改、处理、规范四个阶段:

(一)核查阶段(7月20日前)

根据市禁建办5月上旬清理情况,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无一遗漏。

(二)整改阶段(8月中旬前)

督促党员干部按照整改原则、整改范围、整改要求及时认真整改,整改情况报告于8月10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15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禁建办(0728-8666110)上报管理区整改情况。

(三)处理阶段(9月中旬前)

工作专班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委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和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四)规范阶段(9月底前)

各单位部门根据中心城区私房禁建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3

 

关于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

“回头看”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专班

组  长:何英来

副组长:程年安

成  员:张卫国  王万家  杨义发  黄迁华

二、“回头看”范围

(一)违反“三短一简”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主要对会议、发文过多过滥;文件、讲话稿篇幅过长、内容空洞;内部刊物、简报、信息种类多,滥发滥送;超规格开会、发文,会议规模过大、会期过长、宣传报道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二)“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主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劳民伤财、破坏环境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查处报假情况、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问题;坚决纠正以不符合实际的“政绩”选用干部的问题等。

(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着力对“混官”、“庸官”“懒官”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在待人接物方面言语冰冷、口大气粗;在转变职能、行政审批方面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四)违反群众纪律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五)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非亲属关系个人礼金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六)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违反公车改革规定;公车改革后违规配车、违规用车、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七)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在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带彩娱乐;贪污、挪用公款带彩娱乐或利用带彩娱乐进行变相行贿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八)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利用机关内部食堂违规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除外事和商务活动外的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十)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治理内容:重点对报销内容、报销票据不真实合规;虚列事项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报销不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票据;报销事项附件不齐全;报销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等问题进行“回头看”。

四、方法步骤

“回头看”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各单位部门层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

全区各单位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回头看”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报(式样4),于8月20日前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情况。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汇总情况,于8月25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9月底前)

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填报(式样5),于9月25日前向市纪委党风政监督室报送情况。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

各单位部门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强化整改,建章立制,从源头堵塞体制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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