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选举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日定于2016年11月22日,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9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大会分为五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下旬—10月19日)
1、依法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成立管理区选举工作组,主持第八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小组,办理本选区的选举事宜。选区划分为若干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副组长。
2、召开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10月中旬)。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明确这次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二是增强法律法律意识,提高在换届选举中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明确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步骤、做法和要求。四是明确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
3、划分选区。管理区根据《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划分市人大代表选区4个。即:四个办事处设2个选区,机关、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为1个选区,社区为1个选区。
4、分配代表名额。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分配名额指标,名额按照“三个平等”(人口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要求分配到各选区。
5、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选区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这次换届选举的精神,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选举知识和部署安排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致选民一封公开信》《选民须知十条》要发放到户,《人大换届选举知识“四十问”》要做到各办事处、生产队干部人手一册。
二、选民登记阶段(10月20日—11月2日)
1、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10月20日—10月22日)。管理区选举工作组培训各选区基层选民登记员,使全区基层选民登记员熟悉掌握选民登记的范围、政策、界限、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
2、开展选民登记(10月23日—11月1日)以选区为单位开展选民登记。根据“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规定,各选区要以市七届人大换届选举时的选民登记册和户口登记册为依据,采取“三增三减”(即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18岁的、新迁入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迁出的、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中除名)的办法开展选民登记。新满18周岁的公民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22日为准,即在1998年11月22日以前(含本日)出生。
3、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各选区经过复查核对后,在11月2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如果选民对名单有意见,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5日内向市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市选举委员会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5日以前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推荐、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3日—11月15日)
1、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一是选区向选民公布本选区市人大代表应选名额。二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三是汇总、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各选区将各方面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市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再由各选区于11月7日以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及其基本情况。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不得调换和增减。
2、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采取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的形式,发动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再由选民小组组长征求小组内选民的意见,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代表会议,汇总各选民小组选民意见。根据各代表候选人获赞同意见的多少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的要求,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市选举委员会确定。确定后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及其简历于11月15日以前以姓氏笔划为序在各选区张榜公布。
3、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公布后,市选举委员会和各选举工作组应组织力量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按选民的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对候选人知名、知情,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宣传和介绍。
四、投票选举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
1、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选区在选举日5日以前公布选举日期、投票方式和地点,继续做好投票前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充分发挥党员选民、干部选民、在岗选民的事实作用,落实到户到人;管理区统一下发市选举委员会印制的选票,各选区制作票箱;设立好投票站,准备好选举会场的有关会务;做好流动票箱投票和委托投票的准备工作,落实好管理人员。
2、组织投票选举。全市统一在选举日(11月22日)分选区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方式从总体上讲,以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为主、以流动票箱为辅的原则进行。因故不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使用流动票箱,至少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要有2名以上的监票人。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工作组上报市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为确保选举成功,管理区选举工作组在选举日派人到各选区指导和主持投票选举工作。投票结束后,一个选区的各投票站的选票、选举大会的选票和流动票箱的选票要同时开箱,一并计票,管理区选举工作组确定后上报市选举委员,确定后的当选代表名单在当日公布。
五、2016年12月31日以前,审查人大代表资格。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依法按程序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确认市八届人大代表资格,颁发代表证书。
2016 年 10 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