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社区(公司)、各办(所):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经农场研究决定,在全场范围内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一) 检查对象和时限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农场机关和全场所有二级单位。
本次财务专项检查的时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对重大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 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8月10日为自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农场重点检查阶段,8月21日至31日为整改阶段。
二、检查内容
1、查公务接待费支出,看内容是否真实,标准是否合规,要素是否齐全。
2、查办公费支出,看内容是否真实、清单是否齐全。
3、查差旅费支出,看审批是否齐全,标准是否合规。
4、查白条抵库,看有无公款私存,有无公款私借。
5、查福利支出,看有无滥发补贴,福利费超标。
6、查发票真伪,看有无发票填写要素不全,虚报冒领。
7、查支付方式,看有无大额现金支出。
8、查大额购置费用,内容是否真实,清单是否齐全。
9、查生产队费用,看队务经费使用是否合理,队留成支出手续是否齐全。
10、查项目支出,看程序是否合规,审批资金使用是否真实。
三、工作要求
(一)为了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财务专项检查小组,黄迁华同志任组长,检查小组由财务科、核算中心、审计科有关人员组成。检查专班设在财务核算中心,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和汇总上报。
(二)各自查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票据检查工作的重视,如实提供自查报告。
(三)检查工作专班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凡重点检查的信息,特别是举报件及违纪问题的案例都要作为保密信息处理。自查单位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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