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粮湖管理区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公司),各办(所):
经管理区同意,现将《运粮湖管理区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7日
运粮湖管理区
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9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潜政办发〔2018〕4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围绕管理区党委制定的建设“四个农场”总目标,因地制宜推进管理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加快建成文化强市奠定坚实基础,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对接需求,服务大局,传承先进,文明乡风,发挥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弘扬先进文化主阵地的作用。坚持统筹规划、盘活存量、用好现有设施,强化资源整合与集中利用,促进优化配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设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各社区(办事处)和人口集中、规模较大的生产队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结合、奋发有为的基层文化队伍,形成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文化活动品牌,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建设规划
(四)合理规划布局。原则上在符合管理区总体规划设计的前提下,集镇范围建设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大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社区(办事处)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在居委会所在地建设一个小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社区(办事处)在人口集中、规模较大、发展连片的生产队建成2-3个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文化服务站”,实现共建设施、共享场馆、并网服务。(责任单位:各社区(办事处)、国资办、组织科、计财科、规划设计室、司法所、国土资源所、学区、民政办、文化站、扶贫办等)
(五)依托现有基础。管理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原则上以综合文化站和职工文体活动中心为基础建设,加挂区文联牌子,在发挥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整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等功能;社区(办事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原则上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内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托闲置学校以及其它社区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责任单位:各社区,组织科、国资办、计财科、学区、民政办、司法所、规划设计室、文化站、扶贫办等)
(六)落实建设标准。以《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 - 2020年)》中规定的设施标准为基本保障底线,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未达标的,应通过新建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等方式,三年内达到标准;已达标的,根据增加功能的实际需要,要相应提高设施保障标准。到2020年,管理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社区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按标准完善文化活动功能、保障文体活动场地。(责任单位:各社区,组织科、国资办、计财科、规划设计室等)
(七)抓好配套建设。与综合性文化设施相配套,加强文体广场建设。文体广场要尽量与综合性文化设施融为一体,统筹建设;要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并加强日常维护,增加法治文化元素,及时更新内容;要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面向全区实施“百姓舞台”工程,建设文体广场示范点,统一标识,主要概括为“七有”:有戏台舞台、有活动设备(健身设施)、有宣传设施、有群文团队、有健身队伍、有活动品牌、有管理制度,推动文体广场整体运行效能不断提升。到2020年,全区建成文体广场示范点2-3个。(责任单位:各社区,宣传科、国资办、计财科、司法所、文化站等)
三、明确功能定位
(八)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要求,由各社区结合自身财力和群众文化需求,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确定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设置具体服务项目,为管理区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责任单位:各社区、计财科)
(九)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将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公益性服务项目纳入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行统筹管理、使用。实现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整合基层群团组织文化资源,开展文化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宣传科、工会、团委、妇联等)
(十)开展基层党员教育。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村智能广播、社医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基层信息平台的作用,结合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等基层党员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社区、组织科)
(十一)配合其他公共服务。按照功能综合设置的要求,积极开展农场职工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与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相结合,根据实际条件,开展养老助残、妇儿关爱、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帮扶、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广一站式、窗口式、网络式、网格化综合服务,简化办事流程,集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责任单位:各社区、农办、综治办、民政办、司法所、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等)
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十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政治主题,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把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结合乡村振兴、文化小康、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和乡贤文化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放映、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法治道德讲堂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法治意识,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探索和完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的规范和礼仪,挖掘内涵,规范内容,传承良俗,大力宣传优良家风家训,纯洁民风,深化民族文化认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民间文化艺术能人培养,打造农场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各社区、宣传科、文化站、文明办、学区、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农办、工会、妇联等)
(十三)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文艺创作表演、全民健身活动。精心组织参加 “潜江大舞台”“舞动潜江”“魅力潜江”等系列展演展示活动,带动社区特色的广场文化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年年比、月月演、周周乐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积极争取市政府统一采购项目,每年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3场,为每个社区每年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l场、每月放映l场公益电影。管理区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宣传科、工会、团委、妇联等)
(十四)扶持群众文化团队。支持群众自办文化,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民营演出团队、民间文艺团队、健身团队等。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不少于1支。通过“百团千队万能人”扶持工程、“荆楚农村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计划”“湖北省百佳社会文艺团队”资助计划,面向民间班社、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乡土文化能人等群众文化团队和文化人才,以培训辅导、正向激励、项目资助、联系帮扶和发展会员等形式,鼓励扶持群众文化团队发展。结合精准扶贫,组织文化骨干、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深入开展主题活动,落实文化扶贫,培养一批群众文化骨干,建立一批有文化传统和文化活力的群众文化团队,鼓励其开展活动并给予奖励扶持。各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群众文化团队的领导,加大在群众文化团队中组建党组织力度。提倡有文艺特长、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社区成员、党员等担任群众文化团体负责人。(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人社办、民政办、扶贫办等)
(十五)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和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公共文化服务“菜单”,开展“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和法律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开展农村公益电影“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企业、进广场”五进工程,在社区、工地、企业、广场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中小学每学期放映2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湖北省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利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和产品,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技能培训、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应用,完善网络接入和WIFI服务。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发挥社区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在文化体育志愿服务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文化站、民政办、司法所、工会、团委、妇联等)
五、创新运行管理机制
(十六)强化行政主导作用。各社区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社区,组织科、宣传科、文化站、司法所等)
(十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定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建立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市统筹规划,管理区组织推进,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的功能定位,重点围绕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长期使用和可持续发展。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八)进行科学部署。管理区要把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相关规划,结合农场修编创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抓紧制定落实方案。(责任单位:党政办、规划设计室)
(十九)加大资金保障。管理区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及公益性服务项目运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党政办、计财科)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潜办发〔2016〕 31号)要求,加强管理区文化工作力量,根据整合的职能充实增加相应工作人员。管理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配备2-3名公益性岗位专职管理人员,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兼职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专兼职文化管理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责任单位:组织科、文化站、人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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