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 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行动计划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753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运粮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00:00:00 名  称: 运粮湖管理区 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行动计划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30 00:00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潜建发〔2018〕51号文件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得到全面整治,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建设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打击重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方,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总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正式启动、深入推进阶段

(一)动员部署。管理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事处(社区)、生产队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深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迅速启动、全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宣传发动。各单位都要把发挥传统优势和运用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扫黑小组、制定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提示、播放LED大屏幕等形式,利用微信群、QQ群等社交手段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通过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向广大群众表明管理区除恶务尽的决心。粘贴《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等形式,提高举报奖励标准,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三)线索摸排。组织开展黑恶线索大摸排,进一步摸清全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底数。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排查涉黑涉恶势力,对来信来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发现收集一批在工程建设、危房改造等领域垄断经营、称霸一方、为非作恶的黑恶势力线索。

(四)依法惩处。根据黑恶线索摸排情况,报派出所及市住建委,开展涉黑涉恶团伙集中收网行动,捉获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摧毁一批正在为非作恶的黑恶团伙,破获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五)联合治理。政法办公室牵头,深入调查研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地方加强日常监管,找准诱发和滋生黑恶势力的症结、病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拿出治本之策,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环境。

第二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阶段

(一)攻坚深挖。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难点,组织集中攻坚,依法铲除一批“漂白染红”和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

(二)集中整治。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方、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进一步集中整治,限期进行整改。

(三)严惩黑“伞”。发现问题报市住建委,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集中处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查处一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建设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阶段

(一)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方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市场准入、更加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二)建立健全农村治理现代化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三)健全完善前科高危人员帮教管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黑恶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四、组织领导

将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研究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成立由管理区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负责日常工作。各办事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3年的专项斗争,洁净全区建设领域环境,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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