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粮湖管理区办公室
关于印发《运粮湖管理区2020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公司),各办(所),各市直延伸单位:
经管理区同意,现将《运粮湖管理区2020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20年6月18日
运粮湖管理区
2020年度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落实《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我区城乡生活垃圾2020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居民作用,全面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办事处和社区实际情况,合理制订实施计划,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实施范围。
(三)完善机制,提高实效。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进一步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优先资源回收利用,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处理,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二、 目标任务
(一)实行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二)完成集镇景湖花苑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化试点区建设;
(三)在新场办事处光明队、友爱办事处新华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试点区示范村队;
(四)在南湖办事处、魏岭办事处拟定一个垃圾分类试点队。
三、工作措施
(一)在全区广大青少年、妇女团体中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培育一批宣传骨干,协助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帮助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常识和操作流程,引导一大批青少年、妇女成为垃圾分类宣传督导的中坚力量,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建立志愿者联络平台和档案,在6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人数达到100人并逐月增加,有组织地开展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责任领导:何英来 责任单位:团委、妇联)
(二)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在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平台及电子显示屏、职工文体广场等公共场所集中播放和展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和曝光平台,将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不良现象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文明创建相关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考核范畴。(责任领导:何英来 责任单位:宣传科、创文办)
(三)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社会垃圾分类知识的系统性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通过图文并茂的生动讲解和实际操作,培育学生养成自己动手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常规的中小学学科教育和幼儿园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家庭实践活动,切实做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学区 、幼儿园)
(四)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工作情况在全区范围通报,制定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强制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的任务时间表,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年底完成年度计划。(责任领导:程年安 责任单位:党政办)
(五)加大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项目资金,落实省市两级以奖代补政策,支持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责任领导:程年安 责任单位:计财科)
(六)严禁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开展垃圾分类进企业宣讲活动,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题会议,企业必须将垃圾分类告知每一位员工,并将此纳入公司日常行为规范之一。(责任领导:邓永武 责任单位:经发办)
(七)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讲党课内容,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小区、生产队一线开展宣传指导,参与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责任领导:何英来 责任单位:组织科)
(八)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考核范畴。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督促卫生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主体责任。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卫生院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卫生科、卫生院)
(九)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方法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垃圾分类工作和农村生态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变废为宝。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育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共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农办、新场办事处、南湖办事处、魏岭办事处、友爱办事处)
(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将河湖漂浮物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系统,强化源头治理,对河湖两岸游钓、休闲活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倡导自备垃圾袋,绿色出行,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垃圾清零行动。(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水利科、社区)
(十一)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有害垃圾回收规范,保障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程序,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城管所)
(十二)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积极创建标准化片区、标准化小区、标准化村组,形成垃圾分类在全区开花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稳妥推进,明确措施,全面保障垃圾分类工作不留死角。(责任领导:李宏敏 责任单位:管理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由管理区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高位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办事处、社区(公司)、各办(所),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在管理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力攻坚。
(二)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纳入区对单位部门、办事处、社区目标考核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纳入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充分激发居民参与分类减量工作的热情,对成绩显著的办事处、社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