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发文件的目的和依据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河道、沟渠、堤防的管理,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管理。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关键词诠释
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
2.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擅自在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埋葬、挖塘、取土、开展集市贸易;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动;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三、受理单位
运粮湖管理区水利科
地址:机关办公楼二楼 电话:0728-6683452
解读人:张永齐 解读时间: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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