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的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6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16:20:1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16:20:14 名  称: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的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2 16:20

企业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经研究,2018年8月全处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

二、活动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8月15日左右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集体诵读党章。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要把新修订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引导党员准确把握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

2.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8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3.通报7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情况

4.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村、社区党支部要将民主议事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议程,认真做好党员讨论发言记录,并将2018年7月份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予以公布。

(二)第二阶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主题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政治意识,激发战斗精神,组织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做好“两委”换届准备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抓党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和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牢牢把握住换届工作的主动权。

6.组织发放《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倡议书》。各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发放《倡议书》,并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同时,各党组织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组织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外,按照民政部《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17〕252号)、《省文明办 省民政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的通知》(鄂文明办〔201725号)和《潜江市关于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潜文明办〔2018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各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可结合本支部实际和行业特点,自选动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好8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2.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特别是涉军、涉企、涉教、涉警等群体党员,要及时通知他们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于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要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3.注重学习效果。各党组织要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督促指导,要采取一月一测试的方式(测试题本附后),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当场测试,以测促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

4.完善活动台账。此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签到、会议记录,活动留影,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存档备查。处党委将不定时对各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1.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倡议书

          2.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813

附件1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为我市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提供组织保证,市委组织部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吹响专项斗争号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政治意识,激发战斗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和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消顾虑,提供线索,配合调查,擂响大行动的战鼓,形成“组织带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示范引领,争当专项斗争先锋广大党员要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等各项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发挥主力军作用,争当“五个先锋”: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当先锋,带头成为“美家风、淳民风、正社风”践行者,引领群众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移风易俗,让黑恶势力、腐朽文化无孔可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当先锋,树立一身正气,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当先锋,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在推进基层治理中当先锋,积极认领服务岗位,主动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安隐患;在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当先锋,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民主贯彻始终,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三、大抓支部建设,筑牢专项斗争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要大力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扩大一批先进支部,提升一批中间支部,整顿一批后进支部,推动支部晋位升级。要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结合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全面开展村集体“三资”清理,对被黑恶势力强占、贱卖的集体资产或资源,坚决依法收回。要积极探索抓党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和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为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造良好环境。


中共潜江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0日


附件2

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姓名:               单位及职务:               

1、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     %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      %交纳党费。同时,中央组织部《通知》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经       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                  ,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          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确实,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

5、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        、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         、保障人民         的主要任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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