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
《杨市办事处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杨市办事处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执法监管工作的首位,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名烟名酒店、食品集散地和城乡结合部为区域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烟、假酒、有毒有害食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 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实现 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促进睢宁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生活安全作出贡献。
二、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重点
(一)加大对假冒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的重点是假酒(白酒、啤酒、葡萄酒)、假烟、劣质食品。一是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食品集散地、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 重点查处以假劣商品冒充真品的现象(烟、酒、营养保健品)及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的检查力度,对生产和销售劣质熟食品的窝点,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突出查处假冒、仿冒名优食品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无证照经营食品的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力度。
(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检测。一是充分利用配备的食品快速检测箱加强集贸市场食品监测,对监测出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开展以包装食品、腌制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食品质量监测,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积极推进农村市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将索票索证、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新闻媒体,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可能危害消费健康、安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调查取证,发现问题的 ,立即要求问题产品撤柜、相关服务项目暂停并进行整改,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一些新兴消费领域,组织具备专业知识、热心维权事业的行业专家、学者点评,促进企业自律, 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紧密配合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在消费调查、消费者投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披露、公开批评。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5日。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整合执法资源,排查线索,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二)行动时间:2019年1月6日—2019年1月10日。根据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和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三)总结提高:2019年1月中旬。总结行动成果,研究制定长效监管机制。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处成立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刘恒平任组长,工位委员廖果华任副组长,贺华、潘慰宗、李华、熊冰为成员,由廖果华指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制订具体的措施,务求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影响,形成声势,真正取得实效。
(二)标本兼治,长效监管。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属地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切实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口,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企业分类监管 , 进一步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的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 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对一些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进行广泛报道, 深入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知识,向人民群众揭露违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各分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各部门和成员要高度重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注重社会效益与工作成效相结合, 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 ,确保此次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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