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2020年5月全处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
二、活动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5月15日左右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持续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采用线上线下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做好5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3.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村、社区党组织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民主议事,及时做好党员讨论发言记录,并将4月份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二)第二阶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近日来,习近平总书记接连深入浙江省和陕西省调研考察,并在4月8日、4月17日、4月29日、5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系列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科学务实,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为我们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支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重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引导广大党员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担负职责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第三阶段,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活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精神,学习应勇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省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脱贫攻坚专题学习研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和2019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开展“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专题讨论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专题教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开展专题讨论,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四)第四阶段,学习《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迫切要求,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深入掌握《通知》提出的八项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实招硬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在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五)第五阶段,学习近期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4月29日,我市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宣传、统战部长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中来,将会议精神与自身工作相结合,先学先做,全面贯彻落实。
各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周密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党建+企业服务”活动、疫情防控等当前重点工作安排活动方案,把重点工作融入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去,引导党员“学”“做”结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避免因组织活动导致人员聚集,产生防疫隐患,人员较少的党支部可在采取防疫措施后集中学习;人员较多的党支部鼓励视频会议、分小组学习,可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中国移动公司云视讯APP、支部微信群、QQ群视频等方式开展网上学习交流。要引导党员做好自身健康防护,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要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勤通风、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科学带好口罩,检查办公区域每天消毒,切实降低感染风险。
(二)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三)注重学习效果。各党组织要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测促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活动台账。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签到、按《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实活动纪实》做好会议记录、活动留影,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存档备查。各党支部要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于5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处组织办,电子邮箱:576702327@qq.com(可以将书面纸质版拍清晰的图片报杨市微组织微信群)。
五、学习参考资料
相关学习资料由处组织办汇编,另行下发。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