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市办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821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18: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18:11:58 名  称: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杨市办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18:11 来源: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各村(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

    现将《杨市办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杨市办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要求及《潜江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辖区内基本实现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还田率达到80%左右,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20%左右。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各村(居)是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源头防控、以禁促用。完善露天禁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落实防控措施,实现秸秆露天禁烧目标,通过露天禁烧推动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综合施策、以用促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引导、产业化推动和政策扶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和促进秸秆露天禁烧目标顺利实现。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6日前)

 成立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考核奖励办法,召开全处动员会,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要求,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的宣传活动,各村成立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制定村组干部包户包片块责任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1月20日)

 进入收割期后,各村(居)和处直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和时间,按照职责分工和包保责任深入到田间地头,对农户进行进一步宣传和提醒,对发现秸秆禁烧的苗头及时制止,从源头上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同时按秸秆综合利用的各种渠道,引导农户做好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办事处督查组和村级巡查员要开展昼夜巡回检查,及时处置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村和相关部门,由处纪委进行效能约谈,并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30日前,12月30日前)

 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对各村和相关部门的禁烧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

印发《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在全处各村、组、农户和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区广泛张贴,同时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处指挥部利用宣传车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在辖区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组织学生将《秸秆禁烧承诺书》带给家长签名承诺,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工作,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改变传统生产方式。

(二)推广综合应用

 1.进一步提高收割的机械化率。通过宣传,动员组织农户实行机械收割,特别是对零星田块的种植户,村组干部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力争机收率达到100%。

 2.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切碎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启用切碎装置。小麦、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内,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内。处域范围内所有联合收割机必须在5月5日前完成粉碎装置安装任务,未按要求安装的不允许下田作业,域外收割机不配备粉碎装置的禁止在我处作业。

 3.推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和手段。

 4.积极与大型养牛基地对接,推进秸秆饲料化。

 5.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将秸秆原料化、燃料化。

(三)严格行政执法

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村组干部必须及时制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村必须报告处指挥部,由处指挥部进行取证后报市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环保、农业的领导为副指挥长,处有关办公室和处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从处直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第一责任人,村级实行村、组干部包田块、包农户责任制,处机关驻村干部、处直部门驻村工作组负责对所驻村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部门职责。处直有关单位在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督导全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实行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并提供技术支撑;处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争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农机主按要求配置粉碎装置的工作,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机械下田作业;交通分局负责加强国道、省道和公路干线的巡查,禁止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并对秸秆运输给予支持;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纵火、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财管所负责做好奖金保障工作;教育学区负责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知识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实好通过学生与家长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水利站负责对沟渠开展巡查,防止将秸秆抛弃沟渠;处纪委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督查、约谈和责任追究。

(四)提供经费保障。办事处对村级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夏季2元/亩、秋季3元/亩标准进行测算和安排,用于村级禁烧工作宣传发动、日常巡查、包保干部责任制奖励及秸秆处理补贴等支出。2019年度工作经费参照2020年度执行。

(五)严格考核结账。对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考核结账,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加分项,并作为清洁家园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秸秆焚烧的村,每个火点扣减经费5%,累计达到1亩黑斑以上的,扣减经费10%;对被办事处通报的,扣减经费20%;对被市级以上通报的,扣减经费50%,并对村支部书记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视情况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发生大面积焚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由处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各村和处直相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细化的工作方案,上下一心,攻坚克难,确保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生态杨市作出新的贡献。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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