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2020年12月全处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
二、活动时间
原则上在12月18日左右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一阶段,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1.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由支部成员领诵,全体党员齐诵,节选部分章节开展学习。
2.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分章节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采用线上线下缴纳相结合的方式,做好12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并对11月份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
4.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村、社区党组织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开展民主议事,及时做好党员讨论发言记录,并将11月份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二)第二阶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近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江苏考察调研,并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1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等会议上,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统筹推进当前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各支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引导广大党员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担负职责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第三阶段,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并要求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求是》杂志发表了中组部重要文章《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第四阶段,学习近期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近日,省委、市委接连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全省、全市近期重点工作。2020年12月1日至2日,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决议》,省委书记应勇作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建议(讨论稿)》起草说明并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1月20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省委书记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11月23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书记吴祖云出席会议并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交出脱贫攻坚优异答卷。11月27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在市人民会堂举行。12月8日,市委书记吴祖云主持召开市委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区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市委近期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当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活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红色物业、“党建+企业服务”活动、“党建+项目建设”活动等当前重点工作安排活动方案,把重点工作融入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去,引导党员“学”“做”结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避免因组织活动导致人员聚集,产生防疫隐患,人员较少的党支部可在采取防疫措施后集中学习;人员较多的党支部鼓励视频会议、分小组学习,可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中国移动公司云视讯APP、支部微信群、QQ群视频等方式开展网上学习交流。
(二)确保全员参与。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于因故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含流动党员),要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
(三)注重学习效果。各党组织要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测试,以测促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
(四)完善活动台账。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党员签到、按《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纪实活动纪实》做好会议记录、活动留影,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存档备查。各党支部要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于12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处组织办,电子邮箱:576702327@qq.com(可以将书面纸质版拍清晰的图片报杨市微组织微信群)。各基层党组织对本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汇编。
五、学习参考资料
相关学习资料由处组织办汇编,另行下发。
杨市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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