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一、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即必须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具体举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应急管理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
(3)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
(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5)《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6)《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应急发〔2022〕7号)
(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定级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单位。本次技术服务包括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两家为不同的技术服务单位。
1.组织单位:负责受理和审核企业自评报告、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开展年度抽查和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2.评审单位:主要承担申报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单位及其评审技术人员对其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3.定级范围:对全市25家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15家)、工贸(10家)开展定级工作;
4.定级工作时间: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的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时间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要求,按时完成资料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完成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二)严格质量要求。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要求,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认定工作,并对评审结果真实性负责;
(三)严格纪律要求。组织单位和现场评审单位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开展工作,应自觉接受我局监督和管理,且其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辅导等相关工作。
潜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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