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星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8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01日 09:18:47 文  号:渔办发〔2018〕9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1日 09:18:47 名  称: 渔洋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01 09:18

渔洋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星实施方案

 

进一步强化全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和积分运用,根据关于实行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和《渔洋镇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党支部、党员评星,加强对各支部实行党员积分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全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幸福宜居和谐新渔洋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参评对象

各村(居)党支部、镇直单位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积分制考核

1.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情况。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询问党员是否知晓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党员手册》是否发放给每个党员,党支部是否指导党员填写《党员手册》和《渔洋镇党员积分制手册》等。

2.党员日常积分管理情况考核各支部《党员手册》和《渔洋镇党员积分制手册》记载情况,主要包括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活动时是否严格落实积分登记,是否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等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各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党员民主测评组织党员填写民主测评表。主要检查各支部开展民主测评情况,包括会议记录、测评结果等。

(二)党支部评星

1.考评程序支部评星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以基层党组织自评、民主测评、党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党组织自评。基层党组织对本支部全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上报支部积分制工作考核自评表二是组织考评。成立考评小组,查阅党员积分制管理资料台账;听取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工作汇报。考评小组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积分制考核工作评分表》进行评分,报镇党委审批。

2.积分组成。一是基础分。由上年度年终目标考核分数*50%+党员积分制考核分数*50%之和组成。二是一票否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层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级为“不合格”;党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党员知晓率低于80%的;《党员手册》《渔洋镇党员积分制管理手册》无记录的,不授星。

3.星级评定根据党支部年度总分授予,分别授予“一星、二星和三星”。当年积分60-79为一星党支部80-89分为二星党支部90分以上星党支部。原则上,各片区三星党支部数量不超过片区支部总数的20%,二星党支部不得超过片区支部总数的60%,一星党支部不少于片区支部总数的20%。积分制考核评星活动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晋位升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三)党员评星

1.积分组成。一是基础分。基础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二是加分项。重点考核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主要包括带头承诺践诺、参加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高效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三是扣分项。重点考核党员不履行设岗定责所确定的岗位职责,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懒散、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差等情况。四是一票否决。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2.星级评定由各支部负责,根据党员个人年度总积分授予,分别授予“一星、二星和三星”。当年积分60-79分为一星党员;80-89分为二星党员;90分以上为星党员当年积分60分以下的党员不授星。其中,三星党员数量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30%。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组织办审核备案,可不纳入星级管理范围

3.动态管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积分情况并进行行公示。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党员评星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晋位升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四、结果运用

1.党支部的奖惩。对获评“三星党支部”每年给予一定奖励;对“一星”或无星党支部责成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党支部,镇党委将进行全镇通报。

2.党员的奖惩。“三星”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优先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建立公示牌建立全镇党支部星级管理公开栏,对各支部评星情况进行公示;各支部在村“三务”公开栏中设立党员积分制考核评星公开栏,将本支部党员照片、个人积分、星级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是贯彻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镇基层党建工作大提升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坚持标准,把握程序,切实抓好整改提高,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

2.强化督促检查。镇党委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标准执行情况,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沟通。

3.搞好统筹结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党组织和党员评星定级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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