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98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渔洋镇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09:12:25 文  号:渔办发〔2018〕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09:12:25 名  称: 渔洋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18 09:12

渔洋镇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镇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结合渔洋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将深入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作为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系列内容开展一次宪法和监察法集中测试活动,真正让学习入脑入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学、无职党员积极学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分层次普遍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红色革命遗址“拖船埠”开展红色教育,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收看、学习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警示录》。按市纪委监委要求,组织公职人员代表,到沙洋广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各村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四)广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托“廉政岗哨”工程,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和纪检信息员作用,把普纪普法宣传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村(),使党纪教育和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五)开展廉政融媒体宣传教育。组织办要利用“苏湖之声”微信公众号、“渔洋党员之家”微信工作群开展廉政宣传。各单位要制作廉政宣传专栏,利用横幅、户外显示屏、室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传播廉洁理念,营造崇廉拒腐的氛围。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时间:5月初至5月上旬)

1、召开动员会,对“宣教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党政办)

2、通过宣传横幅、学习专栏、户外显示屏,集中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宣传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铺开。(时间:5月中旬至6月初)

3、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听收看省纪委监委推出的“以案明纪”栏目相关节目。(责任单位:镇纪委)

4、结合3月党组织整建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对各片区存在党组织建设、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活动。(责任班子成员

5、结合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组织收看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责任单位:组织办)

6、组织全镇入党积极分子到红色革命遗址“拖船埠”进行红色教育。(责任单位:镇组织办)

7、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负责人讲廉政党课。(责任人: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8、严肃执纪问责,重点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案件和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责任单位:镇纪委)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提升成果。(时间:6月15日前)

9、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形成总结材料,上报镇纪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10、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任单位:镇纪委)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特别是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

(二)聚焦主线主题,狠抓落实。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与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三)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镇纪委将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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