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滩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392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竹根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10:50:2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7日 10:50:28 名  称: 竹根滩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7 10:50 来源:其他


竹根滩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实做好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围绕“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实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务求根本压减化工行业一般事故,根本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整治范围

镇域内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专项整治。

    三、整治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上级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照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潜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配合好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执法检查。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点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在岗值班值守日常值班值守,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5天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在岗履职、公开安全承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各流程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经执业能力培训考核合格,专业能力应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新入职且未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作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未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作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人员应经过职业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5、人员岗位、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并考核合格;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6、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编制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和管理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与隐患整改溯源。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7、企业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结果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8号)进行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8、建设项目涉及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含原料、中间产品)的中试、扩大性试验装置,省外引入的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工艺,以及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生产工艺,应当通过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精细化工企业应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4月至5)

全面总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工作,查找短板弱项和工作差距,分析研判本地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摸排阶段(20216月

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彻底摸清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底数和企业安全状况,精准研判、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部门检查整改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全覆盖排查风险和安全隐患,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

深入开展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及时梳理分析风险特点,督促企业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化解措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对不能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停产停业、停止设备设施使用的坚决措施,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四)督查闭环阶段(2022年2月至3月)

充分研判排查整治阶段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特点,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形成本地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情况和有关措施报告,精准施策;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对同类重大隐患重复出现的企业严肃追究责任。对停产复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对关闭退出的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隐患问题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和“隐患整改溯源”完成闭环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地方主责、企业主体”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形成日常工作推进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信息记录与归集,强化企业失信和黑名单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舆论引导,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镇有关部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竹根滩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021年4月8日       


附件:

竹根滩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组长:胡军华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华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柯智平    经发办主任

娄振宇    政法办主任

关国涛    规建管办主任

熊志敏    派出所长

刘文波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支部书记

   交通分局局长

    市场监管所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经发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柯智平同志兼任。

2021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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