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5 00:00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

2012年,潜江经济开发区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顺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潜江经济开发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5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潜江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kfqbgs@yahoo.com.cn,联系电话:0728-620146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2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本地政府文件、发展规划、工作总结、业务工作、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业务工等内容。2012年公开2012年1月1日以来的各类信息5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计划报告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8条;工作动态3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区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区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由区党政办公室专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等都得到了保障。同时,2012年我区把开展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使全区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每月向市政府报送公开信息内容,一年来共公开信息31条。

(二)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对各局办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局各办公室的整体考核中。

(三)提高认识,广泛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一是我区每季由办公室牵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反映情况。三是设立投诉窗口、监督箱和举报电话。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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