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 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35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00:00:00 名  称: 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 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05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总河湖长王晓东同志《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的命令》(省河湖长令第2号)、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潜江市开展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河领发20182号)和全省推进长江大保护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河湖长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武汉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把修复辖内重点流域、沟(支)渠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实现我区镇河湖水体永畅长清。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以“四大行动”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学习宣贯行动。各河湖长迅速组织发动,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武汉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思想认识、履职能力和社会自觉。

二是大力开展空间管控行动。强化全区镇水域空间管控,开展“还地于水”七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刹住无序开发之风,拓展河湖水域空间,提高河湖水资源调控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生态修复能力。

三是大力开展水质提升行动。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水质提升“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改善水质,修复河湖沟渠生态,保障用水安全。

四是大力开展标准建设行动。围绕河湖沟渠永畅长清目标,加强河湖管护“三大”基础性工作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三、任务分解

(一)深入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开展学思践悟活动,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二)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河湖长、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一线巡查保洁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

(三)着力宣传提升社会自觉。创新拓展河湖长制宣传“六进”方式,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河湖生态管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河湖岸线清理整治。清除各类涉河违章建筑物,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内法律禁止事项,全面开展河湖岸线清理专项整治行动。

河湖拆围与巩固持续开展河湖拆围工作,巩固前期拆围治理成效,严禁围网、围栏养殖,实行“人放天养”。

水域行洪障碍清除清除涉河湖阻水障碍,持续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清除行动,保障行洪排涝安全

腾退岸线复绿实施河湖腾退岸线复绿工作。

打击非法采砂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采砂成果,实现监管常态化。

河湖沟渠截污治污。加快推进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率。

(十)集中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摸排全区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问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

(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建立健全生态补水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生态补水调度方案,切实提高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调度保障能力。

(十)增殖放流与打击非法捕捞。根据水域生态容量,制定增殖放流规划,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投肥(粪)养鱼等违法行为,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河湖长负责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各村(居)河湖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行动方案具体落实;村(居)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联系单位、责任单位协助河湖长开展工作高位推动,确保行动取得实绩实效。

(二)强化督查整改开展常态化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对重大问题以督办通报的形式责令整改,对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进行跟踪问效。

(三)强化考核问责。结合日常督查和行动落实情况,对各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实行综合考核,作为各村(居)区镇直相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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