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5日左右开展。
二、活动形式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参会党员要超过在家党员的一半以上,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送学。
三、活动内容
(一)重温入党誓词,诵读新党章。
(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19年3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各方面、各领域、各行业、各层级的优秀人才凝聚起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力量。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近年来党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各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条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相关活动。
1、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各支部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推动党纪法规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法底线意识,使之成为党纪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
2、讲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党组织书记要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讲一次廉政党课,让《条例》《监察法》深入人心。
3、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以学习《条例》《监察法》为主要内容,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与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认真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
4、开展知识测试。(知识测试文件已于5月14日下午下发给各村书记)
5、集中开展“寻找身边廉政典型”活动。各支部积极选树本地本单位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优秀典型,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
6、学习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湖北省纪委通报>(〔2019〕第6期、8期)的通知》、《中共潜江市纪委通报》(〔2019〕第6期、第7期、第8期)。
(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4月30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深情寄语当代青年,为青年走好人生路提供强大精神指引。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带动广大青年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的重要指示,继承和发扬伟大五四精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六)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相关活动。
1、集中播放党建宣传标语。5月15日--7月底,自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选取一条或多条党建宣传标语(见附件),每天循环播放。无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村(社区)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区镇营造纪念建党98周年浓厚氛围。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各支部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集中挖掘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由基层党组织对照条件民主评选,各党总支(企业党委)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支部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优秀共产党员。经审查后于5月20日以前报区镇组织人事局,提交工委、党委讨论。凡推荐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分别形成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七)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5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八)通报2019年4月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情况,开展5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考核工作。
(九)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各村(社区)要将民主议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议程,如实记录党员讨论发言情况,及时公布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
各基层党支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形式搞好自选动作,要在活动的形式、内容、对象等各个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好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二)明确参与范围。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分管单位、联系企业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特别要将新转入组织关系的下岗转业志愿兵党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解聘民警、民办教师等群体党员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必须有通知短信记录或者其他通讯工具通知的截屏图片,并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听取意见建议,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和考评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活动台账。各基层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并将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档案进行规范,按照顺序进行装订(1.区镇文件;2.会议通知;3.会议签到;4.会议记录;5.学习资料;6.上党课稿件讨论发言材料;7.党费收缴记录;8.会议照片),同时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电话询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党组织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要将上党课课件、照片电子版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各基层党组织要在2019年5月20日前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盖章、自测试卷报送竹根滩镇政府二楼组织办,电子版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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