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11月第一次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11月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11月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4日左右开展。
二、活动形式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组织,参会党员要超过在家党员的一半以上,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对外出务工党员进行送学。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1.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
(1)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决定》,《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11月2日至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公报》、《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并以《决定》为重点,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以及对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13个“坚持和完善”的部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
(2)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体会,通过谈体会、讲心得、提意见,相互启发提高,进一步达到入脑入心入行的效果。
2.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活动
(1)学习党章党规。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逐段逐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掌握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等规定;学习掌握《若干准则》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等12个方面的要求;学习掌握《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8条廉洁自律规范;学习掌握《条例》关于各类违纪行为处分的具体情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通知》(潜教组办发〔2019〕10号),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条一条列出问题清单。
3.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报告
根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万名党员解难题”活动的通知》(潜教组办发〔2019〕2号)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广泛开展了“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各支部要组织党员逐一发言,报告自己在“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中参加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情况,引导尚未开展活动的党员干部及时行动起来。
4.开展集中自学
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静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跟进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普通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跟进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做好流动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1.建立流动党员台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通知》(潜教组办发〔2019〕9号)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对流动党员再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登记,准确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与流入地党组织保持常态联系,理顺组织关系,抓实党员安家工程,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
2.创新学习教育方式。针对流动党员,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通过集中寄送的方式给每个流动党员配一枚党徽、发一套学习资料(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发一条短信或微信,同时要引导流动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开展学习,一周不少于50个积分,确保党的声音及时传递到每一名流动党员,教育引导流动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各村(社区)党组织组织返乡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从中物色发现村干部后备人选,引导流动党员不忘入党初心、牢记党员身份、带头回乡创业、支持家乡建设。
(三)统一交纳党费。严格党费收缴标准,精准测算收缴额度,做好11月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四)通报2019年10月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情况,开展11月份党员教育管理日常积分考核工作。
(五)推行民主议事、民主公开。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要将民主议事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议程,认真记录党员讨论发言情况,及时公布财务情况和重大事项。
各基层党支部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形式搞好自选动作,要在活动的形式、内容、对象等各个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好11月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党员。
(二)明确参与范围。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实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全覆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参加所驻村(社区)、“两新”组织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要确保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到每一名党员特别要将新转入组织关系的下岗转业志愿兵党员、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解聘民警、民办教师等群体党员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于未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必须有通知短信记录或者其他通讯工具通知的截屏图片,并了解原因,通过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形式向他们传送学习资料,听取意见建议,并通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和考评实现全覆盖。
(三)完善活动台账。各基层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实时记载建立好资料台账,并将11月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档案进行规范,按照顺序进行装订(1.区镇文件;2.会议通知;3.会议签到;4.会议记录;5.学习资料;6.上党课稿件讨论发言材料;7.学习心得体会;8.11月份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9.党费收缴记录;10.会议照片),同时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区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将对各基层党组织11月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要将上党课课件、照片电子版于2019年11月26日前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各基层党组织要在2019年11月26日前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盖章、自测试卷报送竹根滩镇政府二楼组织办,电子版报送到邮箱2282144839@qq.com。
附件: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通知(潜教组办发〔2019〕10号)
3.流动党员花名册
4.11月份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测题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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