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第五届潜江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35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10:11:01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10:11:01 名  称: 关于推荐评选第五届潜江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10:11

关于推荐评选第五届潜江市道德模范的

    

各村(居)、各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选树道德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快推进文明潜江建设,决定开展第五届潜江市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标准及评选类别

(一)推荐对象。凡符合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潜江市生活和工作的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等,均可推荐参加评选。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道德模范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推荐评选。

(二)推荐标准。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三)评选类别。本次道德模范评选共分五类,推荐时必须按照以下五个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候选人只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评选。分类标准是: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此次新冠肺炎阻击战中,冲锋在前,身先士卒,战斗在最前沿,为抗击疫情做出极大贡献。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二、评选方式

各村(居)、各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将拟推荐候选人在其本人所在村(居)、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各村(居)、各单位通过初步评比,将推荐出来的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候选人基本情况资料报送至竹根滩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每个推荐人选需填报“第五届潜江市道德模范推荐表”(附1)。各村(居)、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人选,于5月15日前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 (1000 字左右)、一寸免冠彩照、本人生活照及盖章后的汇总表(附2)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上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同时将个人推荐表、 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照、本人生活照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11088561@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在严格审查把关的前提下,把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把推荐评选的过程变成广大群众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文明潜江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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