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处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处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包括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及有关事项,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领导干部离潜外出须提前1天向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向党政办公室书面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请假并书面报备。
2.党员领导干部离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通信畅通,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不得影响或延误工作。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潜,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并在书面报备中注明。
3.党员领导干部外出归来,要及时与党政办公室联系销假。
4.上级领导来周矶开展公务活动或重要客商来周矶进行招商考察的,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公务接待。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工作。处纪委、党政办公室将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周矶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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