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矶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烧结墙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708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周矶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13:45:00 文  号:周处办发〔2021〕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01:25:00 名  称: 周矶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关于烧结墙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1-03 01:25 来源:周矶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我街道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促进我街道墙体材料行业健康绿色发展,依据《潜江市烧结墙材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

以国家政策、地方法规为指导,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开展我街道烧结墙材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行为,实现到2022年3月15日前,全面规范我街道烧结墙材企业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销售、使用行为,同时通过执行潜江市烧结墙材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我街道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任务

按照“取缔非法、淘汰落后、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的专项整治总体思路,重点落实好四个“必须”第一,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淘汰落后烧结砖必须关停第二,无营业执照、非法占地用地、无证开采黏土的生产企业必须关停第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规定,属于淘汰类的粘土空心砖、烧结实心砖生产线必须关停第四,与项目备案证产品不一致,掺杂黏土生产禁止产品的必须关停。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按市政府对烧结墙材企业要求,我街道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再次对辖区内所有烧结砖瓦生产企业进行核查,拍照建档,全面上同时根据上报摸底情况积极对接报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制订关停、淘汰、改造生产工艺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检查复核阶段。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核实烧结砖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情况,同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关停淘汰阶段2021年11月25日前对已核实的关停淘汰落后且不予整改的企业发出停产通知书,通知供电所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强制停产。

第四阶段整治验收阶段。按市领导小组要求,2022年3月5日前,我街道将关停淘汰整改墙材企业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

三、工作分工

城建办:制订我街道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对接街道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工作信息会同相关办公室指导、协调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做好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核查;对接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考核验收汇总报送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执法中心: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排查摸底,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将下达的整治烧结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行为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组织落实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拆除整改主体设备、生产线并通过市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统筹处理好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对烧结墙材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及违反规划建设等行为出具认定意见对烧结墙材企业违法占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及违反规划建设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指导街道开展关停后的场地复垦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经服办: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加大节能检查力度对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加强对烧结墙材企业环保监管力度,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大气和水污染物、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墙材生产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

市场监管所:核查烧结墙材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对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对未按期淘汰整改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开展烧结墙材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烧结墙材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查处制假制劣等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供电所严格执行政府公布的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惩罚性电价政策,监管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对列入淘汰名单、到期拒不关停生产线的企业,依法依规停止供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整治我街道烧结墙材企业生产行为工作对我街道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谨慎处置。认真排查摸底域内烧结墙材企业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群众稳定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努力确保各阶段按期完成整治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整治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产以及“禁实”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公布实心砖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举报电话,形成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管,严肃追责。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等行为,街道办事处将在全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报送街道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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