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区直(驻区)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管理区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周矶管理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3日
周矶管理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禁毒工作,全面落实吸毒人员社会网格化管控服务各项措施,按照禁毒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吸毒人员现状底数。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责任,借助平安社区建设、“无毒村社”创建工作契机,通过上门走访调查、积极帮扶救助等方式,全面彻底摸清吸毒人员现状、底数并逐人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户籍地居住地“双向”管控服务措施。
(二)全面精准关爱帮扶吸毒人员。重点梳理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中的吸毒人员情况,通过网上网下各种手段,全方位调查核实其真实状况。本着“应帮尽帮”的原则,制定关爱对象名单和“—人一策”帮扶计划,对标对表完成帮扶任务,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爱传递至每一名吸毒人员及其家庭。
(三)全面巩固戒毒康复成效,确保吸毒人员零脱失。建立健全社会面戒毒康复人员后续照管制度,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确保戒毒康复人员不漏管。全面完成对吸毒人员的见面提醒、吸毒检测、帮扶救助等工作任务:一是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应分别达到100%;二是对有复吸嫌疑人员的 见面率和吸毒检测率应分别达到100%;三是采取抽样检测等方式,对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进行检测,实事求是评估当地戒断率。
二、主要措施
依托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体系,全面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情况掌握和管控帮扶工作。一是精准核查评估。根据 《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要求,按照“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科学评定、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网上比对、见面核查、情报研判、突击检测等方式,对吸毒人员现状开展精准评估,明确本地开展“平安关爱"行动的对象和具体任务。二是深化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关于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各社区吸毒人员管控工作小组机制,由各社区党组织成员任组长,社区民警、综治管理员、禁毒志愿者作为成员,其他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动员吸毒人员家属、亲友等参与关爱小组,共同开展社区关爱工作。三是推动相关职能单位履职。各社区、各单位要依据《禁毒法》《戒毒条例》的相关规定,推动司法所、派出所、共青团委、妇联、卫生院等部门落实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出所衔接、心理疏导、家庭关爱、就业帮扶,社会救助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工作责任。配合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有机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对辖区内所有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后续照管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平安关爱”专项行动成效将直接影响戒毒康复实际效果、毒品市场需求、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动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工作措施,实现行动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成立“平安关爱”行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卫生院、人社中心、卫健办、司法、学校、乡村振兴、团委、妇联等部门认真履职,压实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充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鼓励成功戒毒典型分享经历,帮助戒毒人员巩固戒毒信心。要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讲好“平安关爱”故事,营造浓厚的禁吸戒毒社会氛围,确保吸毒人员“平安关爱”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周矶管理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矶管理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志勇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李 烽 政法办主任、禁毒办主任
成员:陈业新 民政办主任
刘子文 司法所所长
黄 涛 派出所所长
陈依银 红旗社区党委书记
袁生军 前进社区党委书记
邵 华 兴隆社区党委书记
孙 沛 信访办副主任
彭慧君 红旗社区副主任
王传威 前进社区副主任
刘 杰 兴隆社区副主任
庞思瑾 禁毒社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禁毒办,李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工作的协调和催促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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