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42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10:00:00 文  号:周区办〔2017〕5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5日 10:22:49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5 10:22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企业: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管理区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7年4月24日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程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60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意见》(鄂环发2015〕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潜政发2016〕33号)、《市环委会关于转办省环委会交办突出环境问题的通知》(潜环委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为迅速完成我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结合管理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加强企业监管,治理环境问题,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问责一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全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保安全。

二、组织保障

成立周矶管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区党委书记叶倚虎任组长,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章顺诰任第一副组长,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祁明星、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厚军、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万赐龙、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刘永生、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勤梅任副组长,成员由管理区环保科、农业局、经贸局、土地城建办、办事处、学区主要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科,环保科科长董家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管理区畜禽养殖建设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问题,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

2、管理区集镇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水体问题,完成时限2018年底。

3、管理区黑臭水体污染严重问题,完成时限2017年底。

4、潜江市海腾建材有限公司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完成时限2017年6月。

四、工作步骤

1、工作交办,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4月28日前)。根据市环委会交办通知,对4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任务分解和传办,制定整改方案,并于4月28日前报市环委会办公室。

2、实施整改,督办推进阶段。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各相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对照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督办完成问题整改。一是管理区畜禽养殖建设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周厚军同志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农业局、办事处、长兴农牧公司、畜牧兽医站、环保科。二是管理区集镇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水体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刘永生同志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土地城建办、环保科。三是管理区黑臭水体污染严重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周厚军同志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农业局、办事处、环保科。四是潜江市海腾建材有限公司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万赐龙同志牵头负责,责任单位经贸局、环保科。

3、持续整改,长效监管阶段(2017年底后)。继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环境防治以及企业监管,确保全区环境持续改善,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稳定达标排放。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各项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责各自责任事项的整改,加强工作研究调度和推进实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行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2)加强沟通。积极报告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研究工作办法和措施,加快整改工作落实。

3)加大宣传。对整改工作情况要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反映进展和成效,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上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

4)督办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汇总各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并按时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管理区纪委严格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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