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42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周矶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5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周矶管理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00:00

全区各级党组织:

经管理区党委同意,现将《周矶管理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2月28日       

 

周矶管理区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潜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函〔2018〕4号)文件精神,周矶管理区党委决定从2018年1月至6月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集中治理,着力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管理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管理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不深入,领会不深,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2、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负责人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研究不多、工作推进不力;

3、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不积极主动整改;

4、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宣讲不够,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率不高;

5、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退出失实;

6、制定的扶贫措施脱离实际,政策措施不配套、不落实以及缺乏操作性的问题;

7、扶贫项目盲目上马和随意变更、违规招投标、推进缓慢、验收和监管缺失;

8、扶贫资金整合不力、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拨付后不监管、违规结存滞留和大额现金支付扶贫项目工程款;

9、扶贫人员调整过快,扶贫措施多变,稳定性、连续性不够和科学性不强;

10、扶贫工作中检查多、会议多、表格多,搞形式主义;

11、扶贫思路不明、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

12、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走访式、慰问式、被动式帮扶;

13、纪检组织主动监督不够,对存在的问题该发现而未发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搞权钱交易,为违纪人员说情、打招呼;

14、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把关不严;

15、在扶贫项目上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党员干部承揽工程以权谋私;

16、在城乡低保、危房改造、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惠农资金上动脑筋、伸黑手;

17、审核把关不严,非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政策,领取扶贫补助金;

18、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力、引领力发挥不够,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19、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不力,政治功能不强,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乏力。

三、组织领导

管理区成立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叶倚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主任章顺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晓龙,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厚军,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勤梅任副组长,管理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的领导、调度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理区纪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专项集中治理日常工作,王晓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集中治理从2018年1月开始,到2018年6月,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梳理自查问题(2018年1月上旬)。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梳理、查找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办、扶贫办、学区、各办事处)

(二)分类反馈移交(2018年1月中旬)。管理区纪委将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按程序对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将执行民主集中制、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移交管理区组织部门。(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

(三)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下旬至6月底)。管理区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和自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以及责任人,并迅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管理区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办、扶贫办、学区、各办事处)

(四)加强监督检查(2018年2月下旬至6月底)。专项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点对点”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自检查发现问题反馈之日起,安排专班常驻被检查部门,问题不解决不撤回。(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

(五)推动标本兼治。对专项问集中治理的情况,逐一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专项集中治理,既要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又要深入分析各部门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责任单位:管理区纪委、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办、扶贫办、学区、各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作用,积极稳妥推动各方面落实好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要求。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工作的同志具体抓。

(二)认真组织实施

要按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实行专项整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做到有专项分析、有整治方案、有目标任务、有责任分工、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成效,确保专项整治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制度建设

要对照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防止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发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集中治理的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增强群众对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营造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严格依纪依规,铁面执纪、铁面问责,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分类处置。情节轻微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党组织、纪检组织管理、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一律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专项集中治理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敷衍塞责、进度缓慢,要严肃问责。

 

附件:周矶管理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周矶管理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叶倚虎  管理区党委书记

副组长:章顺诰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晓龙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厚军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勤梅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    管理区党政办主任、信访办主任

   管理区组宣部部长、纪委副书记

张启才  管理区农业局局长

彭大振  管理区财政局局长

路爱菊  管理区社会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陈业新  管理区民政办主任

黄长青  管理区新区办主任

管兴军  管理区学区负责人

   卫生科副科长

张贵荣  前进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陈依银  戴湖办事处党委书记

   河东办事处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彭涛、曹韬同志兼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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