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张金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张金镇人民政府
2.张金财政分局
3.张金镇综合文化站
4.张金镇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组
5.张金民政办
6.张金计生办
7.张金林业工作站
8.张金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9.张金镇水产技术服务中心
10.张金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
11.张金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2.张金镇土管所
13.张金镇村级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1年张金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张金镇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06.01万元,比上年增加63.84万元,增加4.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6.01万元。
张金镇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06.01万元,比上年增加63.84万元,增加4.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0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张金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0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25%,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18.50万元、维修费2万元、会议费4万、水费4.8万元、电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差旅费7万元、工会经费13.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张金镇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持平,占预算总额的0.57%。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张金镇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6万元,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基本范围为各类办公用品的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张金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张金镇项目支出304.4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镇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长期目标:围绕镇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村级综治创新能力水平,切实做好村级运行保障工作,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确保全镇村级组织平稳健康运行。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年度目标:服务35个村,村级组织健康运行,力争村民满意度达到100%。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镇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13类):反映政府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反映政府道路交通方面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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