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673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17:31:4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3日 17:31:46 名  称: 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03 17:31

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187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潜建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省、市“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和精准扶贫大数据监督平台,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根据大数据比对的问题线索,逐户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促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在2019年底前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二、检查项目

(一)市大数据比对反馈的农村危房改造的问题线索。

(二)市扶贫办反馈的已脱贫对象仍住危房的问题线索。

三、方法步骤

监督查检工作于2018年7月开始,2018年12月底结束,共计6个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动员部署(7月)

组织召开全镇运用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各村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落实情况,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入户核查(7月31日—9月30日)。

(一)各村开展问题核查(7上旬—8月10日)。各村就市数据比对反馈的农村危房改造的问题线索和市扶贫办反馈的已脱贫对象仍住危房的问题线索逐户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镇专班开展抽查(8月11日—8月31日)。镇组织专班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比例不低于50%。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9月上旬—10月31日)。

村对核查完的问题线索进行分门别类,主要按以下四类划分:一类为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问题;二类为性质较轻、金额较小的问题;三类为探索性工作失误或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四类为正常情况。同时,要坚持边查边改,对每个问题须逐户拿出整改方案及问责意见,并及时报镇城建办公室。

第四阶段:接受检查(11月1日—11月20日)。

接受市纪委组织的对各村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和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抽查检查。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

各村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报镇城建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孙志刚任组长,纪委书记蔡烈勇、工委副书记邹军、党委委员徐家新任副组长,镇城建办、扶贫办、城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向已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发放潜江市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单,并设立举报电话。要在村务公开栏、村公开场所、主要路口等人口集中地公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强化督办问责。镇城建办公室定期对各村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胡乱作为,整改不力、措施乏力的,报镇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张金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张金镇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志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蔡烈勇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委副书记

徐家新  党委委员、工委委员

 员:王知金  城建办主任

   扶贫办主任

谭多银  张金城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公室,王知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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