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有关办公室、镇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和镇直相关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纠正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及镇直有关单位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限
1.检查范围:镇机关有关办公室和镇直相关单位。
2.检查时限:检查所属年度为2015年财务收支、运行情况,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1.财务收支总体情况。主要检查收入项目和数额,支出的项目及结构。
2.收入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3.票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有无白条收费等。
4.支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有无乱支滥用及招待费等非生产性费用过大情况;有无虚列支出或假造支出;三公经费与上年度相比是否下降;有无使用不规范的支出票据等。
5.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发钱、物情况。
6.执行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未履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擅自购买商品或聘请劳务、擅自建设道路、建筑等情况。
7.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有无擅自处理或低价处理国有、集体资产;有无个人侵吞、私分国有、集体资产行为;有无资产转让、变卖收入不入账等情况。
8.会计出纳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分设。
9财务管理制度及财政财务法规执行情况。
10.往年财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4日—3月16日)。由镇机关有关办公室和镇直相关单位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并组织好相关的财务资料。填报财务管理情况检查自查情况表(表一、表二)。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写出自查报告。表格、自查报告和单位账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3月17日交镇政府财务室集中检查。
第二阶段:专班检查阶段(3月17日—3月 23日)。镇机关相关办公室和镇直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镇政府组织专班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处理阶段(3月23日—3月25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理;凡属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3月25日-3月29日)。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镇财务检查组将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镇政府。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此次财务检查工作,镇委、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关洪涛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显谱同志,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田金同志为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政分局、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各被检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财务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工作。
2.明确任务。各被检查单位要针对自身财务收支管理的情况,根据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好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主动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迎接检查时,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要主动提供会计报表、账册、凭证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确保此次财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3.严肃纪律。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配合。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收支自查明细表
2.财务检查表
张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
收支自查明细表
自查单位:(盖章)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一、各项收入小计 | 一、各项支出小计 | ||
1、财政补助收入 | 1、事业支出 | ||
2、上级补助收入 | (1)人员经费 | ||
(2)公用经费 | |||
其中:生活招待费 | |||
(进餐费: ) | |||
会务费 | |||
3、事业收入(分明细) | 办公费(含办公电话费) | ||
差旅费 | |||
(1)租车费 | |||
(2)旅差费 | |||
水电费 | |||
邮电报刊费 | |||
车修车然费 | |||
购置修缮费 | |||
4、其他收入 | 其他费用 | ||
2、其他支出 | |||
二、专项收入(具体) | 二、专项支出(明细) | ||
总计 | 总计 | ||
结余 | |||
其中:专项结余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
附件2:
财务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重点抽 | 备注 | ||
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主要查看该单位领导组人员分工情况和财务人员的相关证件 | 是否配备专职财务经办员 | |||
财务经办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
是否有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填姓名) | |||||
是否有指定财务主管人员(填姓名) | |||||
该单位内部会计核算体系情况 | 重点检查该单位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是否健全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 是否设置各类资金明细账 | |||
是否设置往来款项辅助账 | |||||
是否设置收入支出管理辅助账 | |||||
是否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台账 | |||||
是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台账 | |||||
是否与财政的相关总账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 | |||||
是否与实物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 |||||
是否与相关报表做到账表相符 | |||||
是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职责。 | |||||
银行账户开设、管理和使用情况 | 重点检查备用金账户、工资专户的使用是否规范 | 现有银行账户是否符合开设账户的规定、使用是否规范 | |||
是否及时取消未经批准的银行账户和临时账户 | |||||
银行留存印件是否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 |||||
会计报表 | 重点检查年度会计报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经费统计报表等资料 | 会计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完整 | |||
会计报表编制与报送是否及时 | |||||
会计报表存档是否规范 |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 部门预算、决算编制是否完整 | |||
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情况 | |||||
是否存在超标准支出情况 | |||||
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重点抽 | 备注 | ||
票据管理情况 | 重点检查外来原始凭证、收费收据和往来票据规范使用情况,检查票款是否相符,必要时将开展延伸检查(涉及违规资金在备注栏注明金额) | 是否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 | |||
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是否规范 | |||||
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 | |||||
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票据情况 | |||||
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票据情况 | |||||
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 重点检查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涉及违规资金在备注栏注明金额) | 单位所有非税收入是否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 |||
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情况 | |||||
是否存在资金收支“体外循环”问题 | |||||
是否存在收款、收费收入不入账情况 | |||||
收费管理情况 | 重点检查自立项目收费、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行收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和范围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 |||||
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进行收费 | |||||
是否做到亮证收费 | |||||
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设备等资产 |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 |||
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和未经审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设备等有关资产 | |||||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 重点检查房屋出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 | 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 |||
国有资产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 |||||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降低变价收入 | |||||
房屋出租收入管理是否规范 | |||||
是否存在将单位有关费用直接冲抵租金收入 | |||||
工资发放情况 | 津补贴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 ||||
绩效工资实施后该单位是否还存在违规乱发钱、物现象 |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经办员(签字):
检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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